性侵被害人身分 民眾揭露也會觸法 - 成人話題討論

Table of Contents

性侵被害人身分 民眾揭露也會觸法


2015-11-06 自由時報


〔記者林良昇/台北報導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明定,媒體不得報導
性侵害被害人身分,但僅限制媒體,未規範一般民眾;立法院社福
衛環委員會昨初審通過「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正草案」,未來民眾
也受限制,「任何人」都不得在網路上或以其他方式揭露性侵害被
害人身分、或其他足資識別身分之資訊,違反者可處二萬元以上十
萬元以下罰鍰。

國民黨立委潘維剛質詢指出,近期有性侵害被害人的個資遭網友放
上網路,進一步在媒體上傳播,導致被害人無法承受壓力而尋短。
過去沒有想到流通便捷的新科技有這麼大的殺傷力,今後對性侵害
被害人的保護應要與時俱進。

此外,為了建立性別平等的司法環境,修正草案也新增條文,未來
性侵害犯罪之被告或其辯護人,於審判中對被害人有任何性別歧視
之陳述與舉止,法官應予即時制止。潘維剛說,有很多性侵案在法
庭上詰問時,常會遇到被告或其辯護人對被害人的性別歧視事件,
甚至還有律師說撿屍是「夜店文化」,多數法官卻沒有制止這種陳
述,造成被害人的二度傷害。草案因此明訂審判中若出現這種情況
時,法官應予即時制止。

新聞連結:http://news.ltn.com.tw/news/life/paper/929887

以後貼新聞或回新聞的自己也要小心了(  ̄ c ̄)y▂ξ

--
「戰爭結束後,我就要回鄉下結婚了」
「可惡!原來是這麼回事!」
「我才不跟可能是兇手的人待在同一地方,我要先回房了」
「先替我保管,等打完這場戰爭之後再還我吧...咦?什麼聲音,我去看看」
「等這一切結束後,我有些話想跟妳說!」
「這段時間我過的很開心」 ψcrocus

--

All Comments

Kama avatarKama2015-11-10
早就該這樣了